许正宇:香港OTC业者不属于认许提供者!不得向投资者提供稳定币

许正宇:香港OTC业者不属于认许提供者!不得向投资者提供稳定币

比特快讯: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于8月1日正式上路,标志着香港在全球虚拟资产监管版图中再迈前一步。然而,条例能否同时照顾金融创新与投资者保护,受到外界高度关注。对此背景,立法会议员谭岳衡就场外交易(OTC)与散户保护提出质询,而后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交出书面答复,厘清了监管边界与后续部署。

新条例生效与议员质询焦点

许正宇在答复中先重申,香港金管局负责执行稳定币条例,规管范围聚焦「指明稳定币」的发行、行销与赎回。谭岳衡在质询中则关注三大要点:其一是非「认许提供者」是否会继续在零售端销售稳定币;其二是OTC业者能否变相从事受监管活动;其三则是散户是否会因受限转向离岸平台而增加风险。

对此许正宇回应指出,稳定币条例订明,任何未经认许的机构,一律不得向零售或专业投资者「要约提供」指明稳定币,违规属刑事责任,最高可判罚款与监禁,由此拉起了清晰的监管红线。

五类「认许提供者」及合法销售范围

许正宇在书面答复中,也列出了符合法规的五类持牌人,包括:稳定币发行人、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、持有储值支付工具牌照的人士、持有证监会第1类受规管活动牌照的法团、《银行业条例》下的认可机构。

其中,金管局监管的稳定币可售予零售与专业投资者;未受监管的稳定币则仅限于专业投资者。答复强调,目前尚未向任何发行人发出牌照,市场上的「受监管稳定币」仍处于空窗期。

OTC机构定位与散户风险

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OTC业者,答复明确指出,OTC不属于「认许提供者」,因此不得向任何投资者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,无论该稳定币是否受监管。监管当局预见,市场或可能出现「客户主动报价」等模糊手法以规避规定,对此,金管局与证监会将透过监测交易模式与加强业界宣导来防范,必要时甚至也会采取执法行动。

因此,散户购买未受监管的稳定币或透过离岸平台交易,将不受稳定币条例的保障。许正宇表示,政府将透过社交媒体与传统渠道持续推广教育,提醒投资者「高回报伴随高风险」,并鼓励公众查核持牌名单。

发牌门槛、进度与市场影响

香港稳定币条例要求稳定币发行人实缴资本至少2,500万港元,且以100%优质流动资产作为准备金,并交由独立托管人保管。发行人则须保证持有人可在一个工作日内按面值赎回资金,且必须符合严格的AML/KYC规范。

在制度推进方面,财库局与证监会已完成数字资产交易及托管牌照咨询,正汇整意见并制定立法时间表。许正宇指出,稳定币发牌采「邀请制」,初期名额有限,旨在确保风险可控,并让大型、合规基础良好的金融机构先行试水。

稳定币条例生效刚满一个月,但灰色地带仍待清理;不过,官方答复已勾勒出明确的监管路线。香港能否借此机会在全球金融版图中稳住地位,让我们继续关注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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